阿斯特 槃 ▄

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to fade away.

一篇关于矫正的思考

      我的定义(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矫正是用某种人为设定的标准对人们不满意的自然形式加以非自然化的处理,从而得到感官、心理、认知、行为、用途等方面的秩序性、正确性、标准性、可接受性、共通性与相似性。
       所以矫正简单来说就是一种以人的意愿为标准而进行改造的行为,那么它就是一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改变的东西,所以“矫正”是唯心的。
      像愚公移山、精卫填海、大禹治水、后羿射日都属于一种矫正的行为。
      何为“正”?正就是人为的感知所产生的喜欢或者厌恶诸如此类的情感,它终将成为一种“标准”(甚至上升到道德、伦理等层面),而这种“正”却是非自然的了。
       ∴矫正:“自然”→“非自然”的过程(何种手段?)
       ∴要想“矫正”就必须先要有一个人为的标准
       而标准又是因人而异、不断变化的,这导致的差异产生了分歧,不妨假设这种“标准”是几乎所有人甚至是所有人都有的相同的观念,那么这将会成为一种“自然”吗?(自然的边界和范围又是什么?)或者是成为一种规则和法律(生效性)?(这种规则和法律可以缩小到人们约定俗成的概念,所以有些做出与日常相异或者相悖行为的人会被认为是精神病或者行为艺术,这二者恰恰都是较为至上的东西,甚至可以脱离法律)
       矫正又类似于“道”,类似于无为,无为是种积极的有为,它将某些自然的东西(这些自然的东西被人们人为是“偏”的,这种“偏”是人们所厌恶的,在人们的认知里它是错误的)加以干预使其变成大家都愿意看到的样子(也就是人们认知里的“正确”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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